2008-5-28 16:28
zq1980zq@chinalawedu.com
请教问题
请问在我国是宪法是否具有可诉性?
2008-5-28 16:34
hfpf46@chinalawedu.com
可诉性是所有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宪法当然具有可诉性。不具有可诉性的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所以对于任何违宪行为,均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2008-6-2 09:28
zq1980zq@chinalawedu.com
回复
但是,在学习法理的过程中,有一处说道,中国的法院是不具有违宪审查权的,不就是说对于违宪行为是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的。这也是可诉的吗?
2008-6-2 10:43
hfpf46@chinalawedu.com
这是我国立法权与司法权的相对独立性决定的。可诉性是指可依据法律进行诉讼,宪法是最高阶位的根本法,制定其它任何法律均不得与宪法内容相抵制,宪法规定了各项基本原则,具体体现在各类部门法当中。比如你杀了人,违反的是宪法规定的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但具体条文却是在刑法里体现。所以,宪法的法条不一定具有假设、行为模式及法律后果法的三要素,但是其体现出的法律原则是其它部门法的立法基本,如违反了宪法的原则,可依其部门法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所以,违宪行为不能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但却可以依其它部门法进行诉讼行为,这也正是宪法体现可诉性的具体表现。
2008-6-4 22:13
zq1980zq@chinalawedu.com
谢谢
哦!明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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