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27 19:47
sjw810126@chinalawedu.com
疑问
**公司为奶制品公司,与**冰柜生产厂家合作,此奶制品公司将其冰柜贴在自己的标识后交给一小区超市使用,期限为5年,此超市交1000元押金,奶制品公司每年返200元给超市,5年期满冰柜归超市所有。在使用过程中,冰柜出现问题,超市打电话给奶制品公司,要求其找人维修,奶制品公司遂与冰柜生产厂家设在北京的维修点联系,维修点派人维修时由于维修人员操作不当,致超市人员受伤,请教超市人员就医所花费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2008-8-3 17:29
guolinayuhai@chinalawedu.com
我认为 应该由奶制品公司赔偿 冰柜厂负连带责任 赔偿后 冰柜厂可以对违规操作人 进行追偿:-B
2008-8-22 11:49
duoduo840129@chinalawedu.com
本人认为应该是**冰柜生产厂来承当责任。理由很简单,题干上说明是维修人员操作不当,致超市人员受伤。第一,我们因排除是由于冰柜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第二,应当排除牛奶厂家与维修工作人员是雇用关系,因为维修站是冰柜生产厂家排出的维修点,单位与单位不可能有雇佣关系,最后确定两单位应当是加工承揽关系。维修人员侵权致人损害的,单位应承当无过错责任,故本人认为应该由冰柜生产厂家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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