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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7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成绩查询开始,热烈讨论中…
  本主题由 wangli2001@med66.com 于 2007-12-28 18:26 解除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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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成绩查询开始,热烈讨论中…

  2007年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结束一个多月了,考试成绩已经开始查询,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提供成绩查询地址,以帮助大家第一时间查到自己的成绩。



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公布


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为305分


  点击参与分数线讨论>>>


  
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2007年投票预测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分数线>>

  2006年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310分;

  2005年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312分;

  2004年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310分;

  2003年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300分;

  2002年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296分;

  2001年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296分;

  2000年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279分;

  1999年公卫执业医师分数线:280分。


  (因查分考生较多,系统可能较慢,请耐心等待!)

  2008年公卫执业医师专业课辅导开通

  国内最大的医学类考试网上辅导基地“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携同业内知名药学专家教授,将新颖的全程视频多媒体教学引进到了医师资格考试网络远程教育中来,给沉寂了很久的药学远程教育行业带来了一缕春风,大胆的采用了业内领先的视频网络教学技术,做到了视频图像、声音、文字完全同步传输,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可以在任何时间接入互联网,点播视频课件进行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完全打破了传统教育时间、次数上的限制。由资深老师进行在线答疑,考生只需要将自己的问题提交到答疑板,就可以在短短24小时内得到满意的答复!同时考虑到不同学员的上网条件差异,该网站还独创性的为每一门课程分别制作了“宽带/窄带视频、media/real/flash音频”等多种医学远程教育课件形式,深受广大考生喜爱。
  目前该网站已经推出了“执业药师资格”、“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护师/主管护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口腔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公卫执业医师”、“公卫执业助理医师”等网上辅导课程。为了确保网上辅导课程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特聘请业内知名专家、教授,组成一支阵容强大的考前辅导队伍,他们均拥有多年从事医学考试辅导的经验,对考试重点、难点以及命题方向把握准确,讲解通俗易懂,授课效果极佳。

  相关辅导:

  2008年“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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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初级护士、初级护师、中级主管护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 本帖最后由 zyl@med66.com 于 2007-12-28 17: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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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3:47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太好啦,我终于考过了,这要谢谢网校啊,要是没有这么好的网校老师,我想我是肯定是考不过的,再次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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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4:08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考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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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4:18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分数线还没划出来,你就过了,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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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4:49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485分,应该可以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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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5:09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晕!485应该没问题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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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5:10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我只有397分呀!好悬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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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5:11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去年310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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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2:00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查不到

怎么这么慢?我家还是宽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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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2:01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都9号了,怎么还这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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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10:50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能不能过?

我考了360不知道能不能过啊?这个线是国家线吗?各地都一样吗?是按比例取合格吗?过了的话该怎么培训注册,各地都可以吗?如果辞职了该怎么办在哪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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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11:08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回复 #11 shengting1125@med66.com 的帖子

分数线是国家统一的数线,各地一样。

注册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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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12:11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谢谢

谢谢您,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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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tongji1239@med66.com 的帖子

今年可能降一分吧,老是长不烦了吗?你说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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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18:32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我只考了36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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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D!都是强人啊!我才考了319,看来是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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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天呀!还有人考485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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